您所在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本院动态
◇◆◇ 本院动态 ◇◆◇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渭山到我院调研指导林业种子种苗工作

2010-07-27

  

    7月21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渭山在省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王良仟主任等陪同下,到我院指导林业种子种苗工作,省林业厅副厅长杨幼平参加了调研。汪奎宏院长对我院种子种苗科研成果及推广应用情况、午潮山林木良种基地建设情况、存在问题与对策几个方面做了汇报。我院相关科技人员就种子种苗研究与发展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程渭山充分肯定了我院在林木种苗研究工作方面取得的成绩。他指出,种子种苗是现代林业的起跑器和助推剂,林木种质资源是生物多样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林木良种选育的物质基础,也是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林木种苗的研究和推广,对推动“森林浙江”建设和全省生态文明建设起着重要作用,所以要从源头抓起。

    程渭山从政府和科研层面对下一步全省种苗工作提出了5条指导性意见。一是要在保证种子种苗数量的同时保证质量,由于生产周期长,一旦消失将无法恢复,林业种苗安全尤其重要,政府和科研机构要站在对生产者负责,对人民负责的高度,做好林业种苗研究和管理工作。二是要在政府的正确导向下,科研单位要紧紧围绕全省林业生产需要,在做好基础性育种研究工作的同时,也要把国际前沿动态,将种苗的“高产、优质、多抗”放在更高目标上,不断提高我省整体林木育种水平。三是要重点加强团队建设,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健全内部激励机制,加强装备和平台建设,注重研究的重点和持续性的统一,提高科技竞争竞争力。四是要加大“产、学、研”结合,科研机构要加强与种苗龙头企业的合作,鼓励企业参与项目申报,共同出资;引入竞争机制,制定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体系,制定阶段性评价目标,逐步推进。五是科研机构要积极参与全省林业种苗规划,注意整合全省林业科技资源,突出各自特色,防止重复,分工合作相结合;科研机构要为政府良种培育、审定提供技术支撑,加强标准审定、中试;要维护市场秩序,推广优良品种,依法加强管理;增强农林领域的自主知识产权意识,尊重科技成果,尊重科学知识。

  

 

                                                                  (综合处)

联系我们|网站导航|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版权所有:浙江省林业科学研究院  未经许可  不得转载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小和山高教园区留和路399号  电话:0571-87798205/87798221  E-Mail:zjslykxyjy@163.com  
浙ICP备18014107号-1